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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用期内工作没有过错辞退员工
时间:2015/5/11 9:38:54    来源: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仲裁网    |       
本人于2014年7月入职一家公司,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,试用期6个月。但当我工作到三个月时候要求转正(公司惯例是3个月后就可以转正),在我三个月的试用期内我的工作没有出现过错和重大失误。领导仅凭口头说我的工作不能胜任此岗位,要我一周后离职。因为当时我以为在试用期内单位可以无条件辞退员工,所以我当时就没有维权。请问我可以维权吗?

你好!法律规定,公司有权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,解除试用期的职工,但要有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。若无证据证明的,属于违法解除,你有权申请劳动仲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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